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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成功爭取
#公部門家庭照顧假依法合理給假

#保障公務員基本權益子女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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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成功爭取
#公部門家庭照顧假依法合理給假

#保障公務員基本權益子女權益
#保障家庭照顧假

我去年底質詢銓敘部周志宏部長,因為我收到許多公務員陳情,現行法律雖然明定 #家庭照顧假,但公部門人事單位核假過嚴,許多公務員看得到請不到。很高興,我的要求在上個月已有具體成果!

👉12/2質詢周志宏部長 https://ppt.cc/fKmxWx

我在質詢時指出,這些服務於公部門的陳情人,曾因照顧家中生病子女而申請家庭照顧假卻被拒絕或改假別,因為服務機關人事單位認為:小孩只是感冒、氣喘、肺炎,不符合家庭照顧假中「嚴重疾病」的定義!

但依法,家庭照顧假的事由其實也有「其他重大事故」的認定空間。尤其是依《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》,家長對幼兒或12歲以下需要照顧的兒少有陪伴照顧責任,不能讓小孩獨處。

公部門人事單位過度限縮解釋家庭照顧假的要件,有違法律保障家庭照顧假的意旨,不僅造成公務員的法定權益受損,甚至也影響陳情人子女的兒少權利。

🎉銓敘部已行文要求依法合理給假
質詢當天,周志宏部長現場就同意回去檢討目前的給假標準。

很高興得知,銓敘部在去年底的12月11日,已經 #正式行文中央到地方的各機關人事單位,要求審核公務員家庭照顧假時,應 #依家庭照顧假意旨 #合理從寬核假!

這個函釋也特別提到了我在質詢中強調的 #兒少權益:當請假事由 #涉及照顧家庭年幼成員情事者,應參照《兒童權利公約》和《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》等相關規定,若個案認定有親自照顧家庭成員之需求時,就應依法給假。
👉銓敘部109.12.11.部法二字第1095307049號函 https://ppt.cc/fyEUkx

勞動部(原來的勞委會)在2007年就有類似意旨的函釋,要求給假應依個案事實認定。很高興銓敘部的這份函釋,讓公務員的家庭照顧假至少能比照勞工朋友,不受到不必要的限制。

#實質監督
#提出解方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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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bout author
政治,是為了更好的生活。 2014年,我選擇進入政治領域,與基層夥伴一起,奮力開創一條人人都可以參與,回歸人民基本需求的新政治路。請你,跟我一起讓台灣真的成為每個人的台灣。 不要再等待了,讓我們自己,成為改變的一部分。 We are fighting for a better politics!
我是范雲。我相信,政治,是為了更好的生活! 為了更好的台灣,我堅持主權、平權、勞權! 美國耶魯大學社會學博士。曾任野百合運動總指揮、婦女新知基金會董事長。現為台大社會系副教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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